记者在北京10月12日报道,自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批准,第三轮第七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现已全面展开。此次督察行动将组建两个常规督察小组,分别针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农业农村部展开为期一个月的例行监督。同时,设立三个专项督察小组,对湖北、湖南、广西三省(区)以及重庆、四川两省(市)开展关于溶洞、天坑和山谷污染的专项生态环境督察,预计驻点时间为两个星期。
在督察期间,两个例行评估组将提供特别设立的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便于群众就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进行举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向上述部门发出函件,明确要求严格落实中央的决策和部署,科学合理、依法依规推进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绝对禁止“一刀切”的处置方式。同时,要求简化督察期间的接待流程,切实减轻基层单位的压力。
文件中强调,各相关部门和省(区、市)需精确依法地进行整改。对于例行督察组所接到的群众检举投诉问题,必须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核实,并迅速进行整改,以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此外,整改工作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禁止采用“运动式”的策略。 qmh
在处理督察结果时,严格禁止通过简单粗暴的措施,如临时停工、停业或者“一律关停”等敷衍的反应。相关部门和省(区、市)须依法依规,系统性推进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对可以立即解决的问题,必须当即处理;对于暂时无法整改的事项,则需设定清晰的整改目标、措施、时间框架和责任单位,确保各责任方能够落实到位。
文件进一步指出,督察组将严厉打击“一刀切”的消极应对措施,发现一起便查处一起。与此同时,在督察进驻的过程中,对于亟需问责的生态环境问题,应严格遵循“严肃、精准、有效”的原则,以防止以问责代替整改发生,以及避免发生随意问责、滥用问责或采用简单化的问责方式。如果督察中发现出现这些问题,督察组将及时给予提醒,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流程上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